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2-10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0-07-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10-01
4.1.1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条第5~7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闪电感应的措施。 4.1.2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 1)建筑物金属体。 2)金属装置。 3)建筑物内系统。 4)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2 除本条第1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 4.2.1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10-01
5.2.2 危险区域划分与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2 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与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关系应符合表5.2.2-2的规定。 5.5.1 当爆炸性环境电力系统接地设计时,1000V交流/1500V直流以下的电源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炸性环境中的TN系统应采用TN-S型; 2危险区中的TT型电源系统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 3爆炸性环境中的IT型电源系统应设置绝缘监测装置。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8-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05-01
3.1.7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3.2 扬声器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产生机械噪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5-01
3.1.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3.1.7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6-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7.1.5 淤地坝放水建筑物应满足7天放完库内滞留洪水的要求。 12.2.2 弃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弃渣场选址应根据弃渣场容量、占地类型与面积、弃渣运距及道路建设、弃渣组成及排放方式、防护整治工程量及弃渣场后期利用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2 严禁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渣场。 3 弃渣场不应影响河流、沟谷的行洪安全,弃渣不应影响水库大坝、水利工程取用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灌(排)干渠(沟)功能,不应影响工矿企业、居民区、交通干线或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4 弃渣场应避开滑坡体等不良地质条件地段,不宜在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弃渣场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12-01
1.0.7 环保、安全、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1.6 熔池熔炼炉的冷却系统必须连续供水。 5.2.19 富氧侧吹熔炼炉供风系统必须设置保安气源。 5.3.13 底吹炉必须设置应急备用电源,主驱动电机失电时,炉体必须由工作位转至检修位。 7.2.12 氯气储存及使用场所必须配置泄漏报警装置及应急处理设施。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3-01
12.0.1 铸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大于表12.0.1规定的限额。 12.0.2 锻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大于表12.0.2规定的限额。 12.0.3 热处理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大于表12.0.3规定的限额。 12.0.4 焊接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大于表12.0.4规定的限额。 12.0.5 冲压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大于表12.0.5规定的限额。 12.0.6 电镀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大于表12.0.6规定的限额。 12.0.7 涂装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大于表12.0.7规定白勺限额。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5-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6-01
13.2.4 生产机组产生的含酸、碱、油废气,含锌、铬重金属废气,以及含V.O.C、NO、SO等废气应净化处理。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1-01
7.2.12 废浆必须循环利用。 10.2.15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 10.2.17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 11.3.5 蒸汽动力源输送到集中配汽站的管道上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12-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11-01
1.0.5 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及Ⅵ度以上地区的坝高超过200m或库容大于100亿m的大(1)型工程,以及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及Ⅶ度以上地区的坝高超过150m的大(1)型工程,其场地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其对应的设计烈度应依据专门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确定。 3.0.4 根据专门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其设防依据的工程,其建筑物的基岩平坦地表水平向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代表值的概率水准,对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的壅水和重要泄水建筑物应取100年内超越概率为0.02;对1级非壅水建筑物应取50年内超越概率为0.05;对于工程抗震设防类别其他非甲类的水工建筑物应取50年内超越概率5为0.10,但不应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结构工程师 结构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5-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