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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8-03
刚刚,住建部联合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治理对象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时间及手段(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1.全面排查。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1-12-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1-0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2-1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4-2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26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19
1.1 屋面未设置分格缝,存在保护层开裂现象 .......................... 11.2 屋面局部梁底未设滴水线 ........................................ 21.3 出屋面雨棚滴水线设置不规范 .................................... 31.4 楼梯间顶层平台栏杆为横向,不满足安全使用功能 .................. 41.5 楼梯间顶层平台栏杆未加装防护网,存在攀
标签: 资源合集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9-2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4-0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8-04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09-01
标签: 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1-21
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2)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3)用纤维吊索捆绑钢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6)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
标签: 岩土技术交底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