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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令第58公布,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0-3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公布  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三)因保护利用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需要,确

标签: 建筑业新闻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01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 5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 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

标签: 文件公告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18

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国家卫计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计委网上下载),从即日起执行。2002年3月11日原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同时废止。国 家 卫 生 计生委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nbsp

标签: 建筑政策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27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

标签: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请查找《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标准:DL/T1095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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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14年第14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同时废止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标签: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深规上[1997]254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19

       1总则       1.01为满足XX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需要;为使XX市民用建筑符合          XX市的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及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提高XX市民用建          筑的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XX市民  &nbs

标签: 文件公告

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酬金计取规则(暂行)鲁建监协〔2015〕19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4-20

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鲁建监协〔2015〕19号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酬金计取规则(暂行))的通知各有关会员单位、监理企业: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指导作用,规范监理市场秩序,保障监理服务水平,省建设监理协会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酬金计取规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省建设监理协会将另行制定下发监理市场自律管理细则,发现违反酬金计取规则、扰乱监理市场秩序的,将暂停会员资格,终止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认定等相关服务,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建设监理协会。山东省建监理协会2015年7月7日山

标签: 建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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