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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11-01
4.2.1 泡沫液进场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留存。 检查数量:按全项检测需要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4.2.6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材及管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上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3.3 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9-10-01
3.1.2 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厂区应远离受污染的水体,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 3.2.2 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必须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厂内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应严格分开。 5.2.5 从致昏到刺杀放血的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的规定。 5.2.6 Ⅰ、Ⅱ级屠宰车间应采用悬挂输送机刺杀放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放血线路上设置悬挂输送机,其线速度应按每分钟刺杀头数和挂猪间距的乘积来计算,且应考虑挂空系数。挂猪间距取0.80m。 2 悬挂输送机轨道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12-01
1.0.6 在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特殊领域开展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机制,选用安全可控的产品设备和符合要求的专业设计、施工和服务队伍。 6.1.3 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除应满足系统的安全防范效能外,还应满足紧急情况下疏散通道人员疏散的需要。 6.1.5 高风险保护对象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结合人防能力配备防护、防御和对抗性设备、设施和装备。 6.3.6 周界实体屏障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规划周界实体屏障的位置;周界实体屏障的防护面一侧的区域内不应有可供攀爬的物体或设施; 2 有防爆安全要求的周界实体屏障,应根据爆炸冲击波对防护区域的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5-08-01
2.0.4 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 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2.0.8 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05-01
3.1.7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3.2 扬声器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产生机械噪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7-04-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1997-05-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建造师 城镇道路交通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5-01
3.1.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3.1.7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6-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7.1.5 淤地坝放水建筑物应满足7天放完库内滞留洪水的要求。 12.2.2 弃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弃渣场选址应根据弃渣场容量、占地类型与面积、弃渣运距及道路建设、弃渣组成及排放方式、防护整治工程量及弃渣场后期利用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2 严禁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渣场。 3 弃渣场不应影响河流、沟谷的行洪安全,弃渣不应影响水库大坝、水利工程取用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灌(排)干渠(沟)功能,不应影响工矿企业、居民区、交通干线或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4 弃渣场应避开滑坡体等不良地质条件地段,不宜在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弃渣场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12-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施工技术 施工与质量验收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12-01
1.0.7 环保、安全、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1.6 熔池熔炼炉的冷却系统必须连续供水。 5.2.19 富氧侧吹熔炼炉供风系统必须设置保安气源。 5.3.13 底吹炉必须设置应急备用电源,主驱动电机失电时,炉体必须由工作位转至检修位。 7.2.12 氯气储存及使用场所必须配置泄漏报警装置及应急处理设施。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