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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与临水高空安全作业规程(2页word可编辑)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6-28

临水与临水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凡从事临水作业的职工,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水上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否则,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二、进行递缆解缆、挪船梛驳、移泊、退划以及从事舷外作业时,都必须穿救生衣。凡操作时不穿救生衣的,应及时制止,对操作时不穿救生衣不加制止的,要追究在场负责人员的责任。  三、从事临水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由高空作业转换为临水作业时,必须在穿好救生衣后再操作。进行临水高空作业下达作业任务的部门,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经安全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批准后,落实到人。没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从事操作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如强令职工操作,要追究单位负责

标签: 水利培训讲义 水利工程安全

《工程地质图编制规范(1∶50000)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8-01

1人死亡!碧桂园某工地发生事故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8-20

8月17日,本报从阳江市人民政府获悉,2024年8月8日,在阳东区东城镇碧桂园凤凰湾三期建设工地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阳东东城碧桂园凤凰湾三期“8·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

标签: 建筑业新闻

江苏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2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

标签: 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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