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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4.1.3 整治河段的防洪、排涝、灌溉或航运等的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整治河段的防洪标准应以防御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示,或以作为防洪标准的实际年型洪水表示,并应符合经审批的防洪规划。 2 整治河段的排涝标准应以排除涝水的重现期表示,并应符合经审批的排涝规划。 3 整治河段的灌溉标准应以灌溉设计保证率表示,并应符合经审批的灌溉规划。 4 整治河段的航运标准应以航道的等级表示,并应符合经审批的航运规划。 5 整治河段的岸线利用应与岸线控制线、岸线利用功能分区的控制要求相一致,并应符合经审批的岸线利用规划。 6 当河道整治设计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设计标准时,应协调各标准间的关系。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6-28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12-0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5-01
6.1.2 经过行、蓄、滞洪区铁路的防洪标准,应结合所在河段、地区的行、蓄、滞洪区的要求确定,不得影响行、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 6.2.2 经过行、蓄、滞洪区公路的防洪标准,应结合所在河段、地区的行、蓄、滞洪区的要求确定,不得影响行、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 6.3.5 当河(海)港区陆域的防洪工程是城镇防洪工程的组成部分时,其防洪标准不应低于该城镇的防洪标准。 6.5.4 经过行、蓄、滞洪区的管道工程的防洪标准,应结合所在河段、地区的行、蓄、滞洪区的要求确定,不得影响行、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 7.2.4 最终确定的核电厂设计基准洪水位不应低于有水文记录或历史上的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