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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11
交底内容: 一、基本规定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运用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工作。二、交底内容1、安全管理1.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执行经理主持安全生产活动,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2、项目部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安全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1.4、项目部的管理要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
标签: 公路道路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07
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印发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的通知监督安函〔2022〕56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22年7月,水利部印发了《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水监督〔2022〕309号)。为指导各地区各单位加快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运用“六项机制”开展风险全链条全方位管控,水利部监督司组织编制了《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现印发试行。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25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建立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 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指导企业具体实施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指南。一、 适用范围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 职责划分(-)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全面协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14
简介:2021年度 0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021年度 02工程进度管理制度2021年度 03工程技术管理制度2021年度 04工程材料管理制度2021年度 05工程检查评估及考核管理制度2021年度 06工程信息管理制度2021年度 07快建体系工程管理制度2021年度 08景观工程管理制度2021年度 10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未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10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指导企业具体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指南。一、适用范围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职责划分(-)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全面协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安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1 总 则1.1 为科学辨识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及其风险等级,有效防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等,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1.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以下简称危险源)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潜在能量和物质
标签: 水利部政策规章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01
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加强穿(跨)越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方案等审查和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铁路公司:为加强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人行过道和管道穿 (跨)越高速铁路营业线(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和200公 里/小时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及其相关联络线和动车 走行线、普速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等方案审查和施工安 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设计源头质量1. 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人行过道与高速铁路及其 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交叉工程应优先采用下穿铁路的方案。2. 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上跨高速铁路及其相关联络 线和动车走行线的路基、桥涵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