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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8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二ΟΟ四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9-07
目 录1. 工程概况 1 2. 编制依据 1 3. 施工准备 1 4. 现场拆除 3 5. 屋面板拆除 46. 强面板拆除 47.&nb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7-27
交底内容:一. 安全帽:在配戴安全帽时,应先检查安全帽外壳是否有破损,内部帽带是否齐全,无破损、发霉;帽扣是否有脱落、破坏;如发现以上情况,应及时更换安全帽,不得戴有“病”的安全帽进入现场进行工作。二. 安全带(索):①安全带(索)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安全带(索)上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②安全带应经常性作重力试验,试验方法为:用80kg重的砂袋做自由落体试验,未出现破损,断裂者方可继续使用。若有轻微破损,都不得进入工地现场使用。③安全带(索)若外观有破损和发现异味(发霉味)时,立即更换。④安全带(索)使用3年后,必须立即报废,不得进入现场使用。三.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带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