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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25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999年5月27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27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公布,根据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工程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19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19
1总则 1.01为满足XX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需要;为使XX市民用建筑符合 XX市的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及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提高XX市民用建 筑的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XX市民 &nbs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6-18
标签: 市政道路工程资料表格 市政路桥监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8-21
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况 - 3 -第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总体部署 - 6 -一、安全组织管理 - 6 -第三章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 15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 15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29 -三、安全生产制度 - 43 -第四章 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 - 63 -一、基坑开挖 - 63 -二、脚手架工程 - 63 -三、模板工程 - 65 -四、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 66 -五、安全通道的防护措施 - 75 -六、施工现场临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5
二次结构构造柱免支模与砌体免开槽施工工艺(24页) 一、前 言 工程实例中,二次结构构造柱常规做法:采用模板支模加固后再浇筑混凝土,南京区域公司所属项目正积极推广使用集团公司专利技术——预制空腔模壳进行构造柱免支模施工。 对于砌体填充墙中线管埋设,我们突破常规砌体后开槽埋线管法,采用免开槽施工工艺,预先埋设线管,效果显著。 二、适用范围 &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22
一、 总则 (1)(一) 目的 (1)(二) 名词解释 (1)(三) 任务 (1)(四) 基本要求 (2)(五) 组织形式 (3)(六) 质量监控 (3)二、 设计编制 ⑶(一) 基本要求 (3)(二) 设计书提纲 (4)三、 野外调查 ⑸(一) 调查要点 (5)(二) 野外调查记录要求 (14)(三) 野外调查记录形式 (16)(四) 工作手图和清图填绘要求 (17)四、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18)(一) 群众监测网络建设 (18)(二) 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20)五、 室内资料分析整理 (20)(一) 基本要求 (20)(二)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20)(三) 重点防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16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8-04
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2018年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以及对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标准。第三条 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或分厂(分站)应按有关要求绿色生产,实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加大科研经费投入,
标签: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