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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5-18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 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 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
标签: 工程造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19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第一节 劳动力安排计划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加强岗前学习、培训工作,组织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工人进行上岗技术、规范学习及特殊工种培训。在上岗前由公司技术部有关人员和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管理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教育与交底,确保本工程的安全、优质施工。劳动力安排计划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施工方法和现行的施工定额,并结合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加以安排。劳动力安排计划应满足连续、均衡施工,且应考虑各分项工程工人班组的每个工人都应有足够的工作面(不能少于最小工作面),以发挥高效率并保证施工安全;各分项工程在进行正常施工时所必须的最低限度的工人队组人数及合理组合(不能小
标签: 其他路桥市政资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8
变电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1页word可编辑)施工方案 5.1 施工准备 5.1.1 施工现场准备 首先应做好施工现场控制网的测量。根据永久性坐标和高程,按照建筑 总平面图,进行施工场地控制网测量和建立,设置场区永久性控制测量 标桩;其次做好施工现场的“五通一平”工作,认真设置消防栓,并按 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建造各项临时设施,为正式开工准备好用房。 5.1.2 劳动力计划:本工程拟组织工程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0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 版)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渝建质安(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5
改扩建工程货运吞吐量:件杂货381万t/年;码头泊位数为1000t级泊位4个,设计代表船型为1000t级船舶,兼顾2000t级船舶。码头工程由前沿工作平台、连接板和后方陆域等部分组成。码头的水工建筑物主要有码头前方工作平台的钢筋砼桩基及其上部框架、连接前沿工作平台和陆域之间的连接板、码头陆域堆场前沿挡土墙及其后回填、护坡等。码头前沿平台为钢筋混凝土现浇直立式框架整体结构。上部结构由现浇面板、横梁、纵梁、轨道梁、立柱和联系梁等组成。基础采用钢筋砼灌注型嵌岩桩,桩端置于中风化岩层,并设承台和地梁。码头前沿平台与后方陆域之间设连接板连接,连接板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本工程面积约5.26万平方米,后方陆
标签: 水利水电施组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3
“三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保证项目在质量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学质量都能撑握在预控当中,根据公司三承度检查指导立见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三检制分解1.1自检1.1.1 初检责任人;作业班组组长;职责: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相互间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该班组按照工序或单元工程规定的检查(检测)项目逐项检查与,真实地填写施工记录。并由班组长本人签字,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质量控制要求,严格规范施工程序。班组是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主体,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初检合格后,负责初检资料的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11
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建委,各建设单位,各建筑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03〕375号),切实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