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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12
目 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1第二章、编制目的 1第三章、防汛目标 2第四章、组织保证措施 2第五章、雨情分类 3第六章、施工防汛措施 4第七章 防汛通讯小组 11防汛应急预案第一章、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跨越工业北路龙脊河的新建桥涵一座。桥梁全宽60米,长42.88米,桥两侧搭板各为8米。管线迁建包含雨水、污水、自来水、燃气、热力、通讯、弱电等管线。1、下部结构:桥台处采用一字墙接盖梁,一字墙厚80cm;盖梁顶面宽120cm,高度为50cm,钢筋砼承台桩基础,灌注桩桩基直径1.2米,深度为25米;桥墩采用桩柱式钢筋砼桥墩,桩基直径为1.2米,深度为30米,墩柱直径1米。2、上部结构:新建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2-08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为了保护火灾发生时顾客及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消防法》及公安部第61号令的精神,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一、组织机构的构成及职责(一)火灾指挥:由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火灾指挥。(二)通讯联络员:一旦发现起火,迅速使用手机、单位电话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负责了解火灾具体情况,清除车场路障与无关车辆、将消防车、消防人员引进火场。(三)灭火行动组成员:主要任务是协助制定防火安全和防火责任制,经常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发生火灾时,积极参加协助扑救火灾,保护好火灾现场等。主要
标签: 消防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2-08
为了做好本餐厅的消防工作,确保员工和广大顾客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机构 本店消防队长:马云贵副队长:成员:本餐厅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由灭火行动组、报警组、疏散引导组、接车组、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组长:马云贵 组员:李辉、张秀珍负责本餐厅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主要职责: a.加强消防工作领导与监察,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小组,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保证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指挥有力。 b.组织有关人员对所
标签: 消防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06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7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15日省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长 周乃翔2022年3月14日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22
1 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XXX科研设计楼一期工程地下一层,裙房三层,主体九层。总建筑面积42300.59㎡(其中地上31945.51㎡,地下10355.08㎡),建筑高度为38.45米。建筑防火分类为二类高层建筑(科研楼),耐火等级为二级,并在建筑物四周设有环行消防车道。地下室车库、设备用房和有水房间防水等级为二级,其它功能空间防水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目前工程已经进入装修阶段,就青岛市常年雨季情况而言,一般在6-8月份,所以伴随着雨季的来临,为了保证塔吊在雨季正常使用并做好雨季施工的组织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塔吊防汛应急预案。2 台风预防、预警机制和塔吊防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0-09
目 录 一、编制目的 3 二、编制依据 3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3.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43.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依法规范 43.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5 四、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54.1应急组织体系 54.2组织体系框图 64.3小组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 64.3.1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64.3.2组长职责 64.3.3、副组长职责 74.3.4、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职责 7 五、培训和演练 8 六、应急
标签: 岩土工程安全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11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3月20日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公布,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工贸企业内涉及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燃气、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