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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27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条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23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第一部分常见开裂问题防治1.1地面开裂1. 垫层混凝土应配置抗裂钢筋,抗裂钢筋应设置定位措施。新近回填 基土上的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并应配置①6.5及以上双向钢筋 网片,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o2. 土层超过lm时,填充墙下应设置地梁,地面下应设置结构底板。 土层未超过lm时,填充墙下宜设置地梁或混凝土放大脚基础,地面下宜设 置结构底板。具体做法应经设计确定。3. 设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9
本工程内共有钢筋混凝土箱涵4处,坐标分别为K1+350、K1+670、K1+960、K2+218,总长共计110米;箱涵基础采用C15混凝土,箱涵主体采用C30混凝土。本箱涵基础土方采用1m3反铲挖掘机进行开挖,从一面沿涵洞纵向向另一面后退开挖,自卸汽车装运走。反铲在开挖过程中,采用水准仪随时进行观测控制,为不扰动基底土,反铲在开挖时,应预留20cm厚的土进行人工清理。基槽开挖按1:1进行放坡开挖,每边各预留50cm宽工作面。......目录一 编制依据 2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8; 2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JC1-2008; 23.施工图纸及有关设
标签: 桥梁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3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全面工程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 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 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和《贵州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 案》(黔建建通〔20181113号)要求,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总共分为:《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导则》《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 为标准化导则》《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2
标签: 市政安全资料全套 市政道路工程资料表格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13
(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排水行为,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城镇内涝灾害,治理和保护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镇排水设施的使用、运营、维护及其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
标签: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26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制度的通知甘建质〔2021〕74号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甘建质〔2020〕315号),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品质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和主要节点、分部验收等环节实施举牌验收制度,建立质量责任标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2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25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建立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 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指导企业具体实施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指南。一、 适用范围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 职责划分(-)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全面协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10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指导企业具体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指南。一、适用范围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职责划分(-)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全面协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安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1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渝建[2019]19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4月)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的通知渝建〔2019〕19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有效防治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