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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8-25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南开区,为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厂外管道工程中的一部分,主要由φ1800地下污水管道、2400×2200的单孔雨水混凝土方涵、2800×2600的双孔雨水混凝土方涵、180米φ1800铁路顶管、8400平方米片石护砌组成。管道位置为原排污河河床,污水管道起点X=300209.770,Y=94272.249,终点W10井,全长约1313米;雨水混凝土方涵起点X=300206.751,Y=94261.707,终点为陈台子排水河四孔闸处,全长约1227米;原排污河平均上口宽约25米,水面宽约20米,河底宽约15米,污水深约1.8米,淤泥深约1.4~1.8米;全线特殊污水检查井11座,
标签: 电气给排水施组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19
第一章 地基基础施工工艺标准(灌注桩)1 概述及编制依据灌注桩是一种就位成孔,灌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而制成的桩。由于具有施工时无振动、无挤土、噪音小、宜于在城市建筑物密集地 区使用等优点,灌注桩在施工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主要编制依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201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02-20182 地基基础施工工艺(灌注桩)的类型灌注桩按其成孔方法不同,
标签: 施工工艺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8
(1)主体结构:本项目为***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珍果园污水泵站工程,泵站型式为一体化泵井,内设潜水排污泵3台,两用一备,采用C30钢筋砼基础,基础厚600mm,下设100mm厚C20垫层,基坑底标高为-5.35m,基坑开挖深度9.80m;泵井前部设进水阀井一处,基础厚500mm,垫层厚100mm,基坑底标高为-2.30m,开挖深度6.75m;污水检查井,井底标高为-1.40m,基坑底标高为-1.90m,基坑开挖深度6.35m。(2)基坑规模:本基坑东西长34.2m,南北宽28.6m,周长约115m,面积约823㎡。(3)基坑开挖深度:本工程所示标高均为绝对
标签: 岩土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6-14
简介:目录:一基坑支护二主体结构防水工程三钢筋工程四模板工程五混凝土工程六填充墙砌体工程一施工准备:开工前,应完成“三通一平”、设计文件审核、原材料及其试验、设备选型、劳动力组织、开工报告、交桩及复测等。完成临时工程建设,完成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审批工作,完成技术交底工作。三工艺要点根据复测及测量成果布设导线控制网和闭合水准路线。然后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施放桩位,做好测量记录,填写《工程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并验线。施工放样采用2〞级精度的全站仪进行,采用S3级水准仪进行高程测量。...未完文件大小:20.02M文件格式:ppt
标签: 施工工艺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14
市政工程雨、污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一、设计概况本工程雨、污水为单侧设计,分别位于道路两侧机动车道,管道中心线距离道路中心线为5米。管道选材与接口:在车行道下的雨水、污水管道采用Ⅱ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在其他地面下的排水管道,当管顶覆土大于4.0米时,采用Ⅰ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雨水管道采用水泥砂浆接口;污水管道采用沥青油膏接口。二、施工要求1.管道选材及接口在车行道下的雨水,污水管道均采用Ⅱ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在其他地面下的排水管道,当管顶覆土大于4.0米时,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管顶覆土小于4.0米时,采用Ⅰ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雨水管为水泥砂浆接口,污水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13
(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排水行为,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城镇内涝灾害,治理和保护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镇排水设施的使用、运营、维护及其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
标签: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