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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9-01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24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飞速发展,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呈现出雨后春笋般的发展态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以其适用性强、低碳经济、美观实用等突出优点,越来越多的应用于高层、超高层建筑中,尤其在住宅、商业办公楼项目应用更为广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作为一种临时性操作和防护架体,专业性强、结构复杂,要求高、影响因素多,且生产厂家众多,质量良莠不齐,如管理不到位,易发生安全事故,其坍塌和坠落事故发生前没有明显预兆,突发性强,坍塌坠落快,导致作业人员往往无法及时逃生,安全风险极大。为规范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计、使用及安全管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了地方性标准《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DBJ
标签: 作业指导书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2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4 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3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局 长 罗 文 2023年4月4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30
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4 年 5 月 20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00 号公布 根据 2019 年 9 月 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66号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22 年 4 月 11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93 号第二次修订)第一条 为了维护桥梁水域通航秩序,保护桥梁和过往船舶 (包括浮动设施,下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公路 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桥梁水域范围内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以及 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桥梁建设、施工、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 定。桥梁水域,是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0-25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常态化管理制度为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实现对所有在建项目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此管理制度。一、实行分片管理,科长负责制。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分片分区域分科室管理原则,责任科室负责所辖区域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每个受监项目都要明确一名质量监督员和一名安全监督员(所属片区未受监的开工建设项目由科长指定督办和查处人员),实行监管责任到人.二、实行全过程监督,每月巡检频率不少于2次。责任监督员对所辖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督,承担监督责任。每月对所辖项目的现场监督巡查不少于2次,查处问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一、安全组织措施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的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安全保证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的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优质的完成本工程任务。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19
某EPC总承包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56页)全套完整版一、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1总则1.1、EPC 项目部及各分包商负责人是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投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人都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任何人都有遵章的义务和权利制止他人违章,并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2、EPC项目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EPC 项目经理是 EPC 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0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 版)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渝建质安(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