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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6-24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安全员 :1、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和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贯彻公司的工程现场消防保卫管理规定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施工队现场安全技术规范》。2、认真落实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巡迥检查,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及物料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应事先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3、坚持原则,认真按照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大胆先例监督检查职权,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4、参加生产会议和技术交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针对施工情况提出安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6-14
目 录 1 总则 11.1 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52 行为准则 62.1 基本要求 62.2 质量行为要求 132.3 安全行为要求 243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303.1 地基基础工程 303.2 钢筋工程 323.3 混凝土工程 353.4 钢结构工程 393.5 装配式混凝土工程 403.6 砌体工程 423.7 防水工程 443.8 装饰装修工程 483.9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513.10 通风与空调工程 533.11 建筑电气工程 553.12 智能建筑工程 583.13 市政工程 583.14 冬季施工及冬期维护工程 764 安全生产现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6-11
目 录一、编制依据 1二、工程概况 22.1周边环境概况 22.2地面道路与地下管线 22.3水文、地质情况 32.4工程设计概况 52.5钢筋笼设计情况 52.6工期计划安排 72.7拟投入的施工机具及人员计划 7三、吊装方案及工艺 93.1施工准备 93.2吊装用具 143.3钢筋笼加工 143.4吊装步骤 153.5吊装过程注意事项 17四、钢筋笼吊装荷载安全计算 194.1钢筋笼起吊点位置验算 194.2钢筋笼双机起吊负荷分配计算 224.3机械选用 234.4钢筋笼碰主臂验算 244.5钢筋笼起吊节点验算 254.6钢丝绳的选用及验算 264.7卸扣承载力验算 284.8
标签: 岩土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28
(1)外笼:外笼由固定标准节的底盘和防 组成。外笼门由机械和电气锁定,除非吊笼落下来,外笼门将不会打开。如外笼门未开,吊笼将不能启动。 (2)标准节:每节标准节长1508mm,截面中心距一般为650*650齿条模数为8mm。多节标准节通常用M24螺栓相连接组成导轨架,通过附墙件与建筑物固定,做为吊笼上下运行的导轨。标准节可采用热浸锌处理,以提高标准节的强度和防腐性能。(3)附墙架:沿导轨架高度,一般每隔3~10.5m安装一个附墙架。有多种型号的附墙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定。目 录一、工程概况 1二、编制依据 1三、设计概况 21、所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6-04
安全生产计划的目标与指标安全生产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关乎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各个企业都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计划。本文将讨论安全生产计划的目标与指标,以期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1. 目标的设定安全生产计划的目标是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目标设定:1.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企业应通过开展安全培训、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等方式,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使他们能够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02
1、参加试验人员未得到变电站值班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工作现场。自觉遵守国泰变电站规章制度和《电力安规》,在站内需服从当班负责任人的管理 ,变电站内严禁吸烟,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穿工作服、绝缘鞋,戴安全帽。2、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的接线和运行方式。特别应熟悉现场保护装置的原理和接线,在做保护试验及传动时因充分考虑对运行设备的影响并做好防范措施。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好试验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3、试验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必须再变电站当班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单独进出配电室。4、每日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将工作票交至主控,次日开工时由当班负责人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1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9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公布 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