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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1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标准化工程项目自评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 5 号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28日应急管理部第3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部 长 黄 明2021年6月21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08
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确保 施工生产安全,我作为(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确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项目上得到认真落实。 二、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07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7
内容提要:危大工程清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危大工程验收危大工程事故隐患处置其它一、 根据住建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江苏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2018版)以及住建部制定发布的《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等相关内容,现将我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安全管理档案》进行修订,修订后采用第六版监理用表中的表A.0.19表式作为封面,即《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二、 各项目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09
厂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图集目录1 总则 .................................................................. 12 基本规定 ..................................................................43 高处作业 .................................................................63.1 个人防护用品 ..
标签: 资源合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08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14页word可编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精选6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1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经研究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我镇道路安全组织体系,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改善我镇道路交通条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举措,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和构建平安和谐十八里创
标签: 公路道路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