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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28
目 录1.编制依据 12.工程概况 13.防护栅栏设计情况 14.施工工期计划 25.施工总体布置 25.1.预制场地建设 25.2施工准备 25.3施工组织机构 46.施工工艺流程及控制要点 56.1栅栏预制施工 56.2栅栏安装施工 86.3施工质量控制标准 127.质量保证措施 137.1.质量目标 137.2.质量管理机构 137.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38.安全保证措施 148.1.安全目标 148.2.安全保证体系 149.环境保护措施 189.1方针和目标 189.2保证体系 189.3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910文明施工保护措施 2110.1文明施工保护目标 2110.2文明
标签: 铁路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1-14
先清除边坡底部的岩渣、浮土,凿毛光滑岩面,防止出现失脚现象,先填补坑凹,使坡面大体平整。对框格梁横、竖梁位置进行放样,且应带线拉直,根据测量放样的点位,对边坡进行再次修整,过高则用风镐凿除,过低则用浆砌片石嵌补,如遇较大裂缝,可采用灌浆或勾缝处理,以保证边坡的顺直、平台的宽度。完成后开挖竖、横向肋柱坑槽,保证开挖深度。
标签: 道路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7-13
目 录1. 编制依据 12. 工程概况 12.1 工程基本情况 12.2 建筑概况特征表 13. 编制说明 24. 施工准备 24.1组织准备 24.2材料准备及堆放 44.3技术准备 44.4施工准备 44.5劳动力组织 45. 水平防护网架搭设 55.1 现场布置原则 55.2 搭设要求及方法 66. 安全保证措施 76.1组织保证 76.2保证措施 77. 安全拆除原则 88.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88.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8.2 环境保护措施 89、应急预案 99.1目的 99.2事故类型与危险程度分析 99.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99.4应急组织机构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16
(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建设单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23
某城中村改造项目钢筋除锈措施(3页word可编辑)本工程包括商业、住宅、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 93881 ㎡,总高度为 83.3 米。本工程因多种因素于 2020 年 4 月 5 日停工,到 2020 年 6 月 2日复工。钢筋虽有包裹但部分钢筋表面有黄锈(浮锈、水锈)现象,我项目部将对钢筋进行的除锈工作,现编制钢筋除锈措施。二、施工准备:1.针对本工程的现状,积极与建设、监理单位联系,对现场钢筋锈蚀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根据该情况编制处理措施2.提前落实钢筋除锈方面施工的人员、材料等,并做好施工前的准备三、施工方法:1、人工机械除锈&
标签: 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9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为5年。我公司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合同要求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制定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以优质的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一、定期回访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及整个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我们将组织回访小组跟踪服务,进行定期的、不定期的质量回访活动,广泛收集信息,促进质量改进和强化质量保证,以提供更高质量的工程。回访小组由项目经理、工程、技术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与顾客沟通及改进流程图 二、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1、在工程交工后的十天内,我公司将组
标签: 房地产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
标签: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