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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21
公路工程试验常规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频率、取样方法附录1 标准养护室建设、运行实施方案标准养护室对环境温度、湿度要求高,涉及内容多,是试验室建设和运行的薄弱环节,尤其对于工地试验室。为规范标准养护室的建设和管理,本指南结合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前面章节提到的内容,提出以下建设、运行实施方案:1.1 房屋建设(1)工地试验室标准养护室的建筑面积应根据工程建设高峰期试件养护的最大数量、样品架的容量及占用面积、室内共用面积以及所选的温湿度控制仪主机的功率等内容确定。做到既可以充分利用空间,又可以从结构尺寸上减少热交换面、渗水面,而且不能阻碍空气流动,达到保温、保湿的目的。(2
标签: 市政公路道路试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27
(1)钢筋加工区域位于塔吊能辐射到的范围内,钢筋原材按照使用计划分批进场,进场后的原材使用垫块分类堆码,每批进场材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复检。(2)现场工期紧张,并且依据业主销售物业节点计划进行分段施工,故现场钢筋加工区域会随着分段施工而进行搬迁。施工将分为两个大区,分别为商业区和酒店区。A地块依据塔楼、塔楼裙楼、大商业和商铺以及结合后浇带进行分区施工。目 录1 编制依据 41.1 图纸、资料文件: 41.2 国家规范、标准及地区行业法律法规要求: 42 工程概况 52.1 基本概况: 52.2 分部
标签: 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8
贵州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号)、《住房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 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 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适用本细则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08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现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附件:旁站监理记录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11
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根据本工程情况特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实施,以促进本工程能顺利进行。前期准备阶段1、专项方案的编制要求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工前完成上报并审核通过,如在开工前未上报下发通知单督促方案先行,并处以1000罚款。2、专项方案的编制内容要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相符,如不相符,且上报三次仍未能审核通过,处理500罚款。3、所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需在政府监督单位登记备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8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建质监字〔2021〕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1月29日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01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公布 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
标签: 法律法规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06
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