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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03
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通用) 1、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2、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时间不宜超过4h。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3、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4、在现场建(构)筑物附近进行桩工作业前,必须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认安全;机械作业影响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时,必须先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机械作业。5、沟槽、基坑支护施工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应熟悉支护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状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02
一、目的为保证唐山迁安热电厂-扣庄变、天马变-扣庄变、赵店子变-扣庄变220kV线路工程铁塔 组立施工抵达预期旳安全目旳,特制定本措施。二、 合用范围本措施合用于唐山迁安热电厂-扣庄变、天马变-扣庄变、赵店子变-扣庄变220kV线路工 程铁塔组立施工旳安全管理。三、 安全方针及目旳方针:认真贯彻贯彻供电企业有关文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旳思想。真止体现“安全第 一、防止为主,以人为本,共同发展”旳方针。目旳:1、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2、 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3、 不发生负重要责任旳电网事故;4、 不发生负重要责任旳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5、 不发生人身感电事故;6、 不发生高空坠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5-26
建筑防水技术是建筑工程技术的主要组成部分,属于房屋建筑技术中的一项保障技术。它包括建筑设计、防水施工、防水材料、使用维护等专业建筑工程技术,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防水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或构筑物使用寿命,影响到生产能否正常进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起居。工程四漏(屋面漏、厕浴间漏、外墙体渗漏、地下室漏)问题已成为常见的质量通病,也是各大地产商头疼的问题。按照其构造做法分成刚性防水、柔性防水。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1-19
目 录第一章 编制说明第一节 编制依据第二节 编制内容第三节 采用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第二章 工程概况及特点 第一节 工程概况 第二节 工程特点及难点第三章 施工组织措施、施工部署及进度计划 第一节 组织管理机构 第二节
标签: 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22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以及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
标签: 招标投标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3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全面工程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 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 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和《贵州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 案》(黔建建通〔20181113号)要求,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总共分为:《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导则》《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 为标准化导则》《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2月24日以粤建质〔2011〕13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 李毅中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