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2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零碳建筑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1〕38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angshicong01@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 附件: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9
标签: 征求意见稿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7-02
目 录1 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11.1 编制说明 11.2 编制依据 12 施工组织机构配置与管理目标 22.1 施工组织机构配置 22.2 管理目标 23 施工部署 43.1 具体施工部署 43.2 施工总平面布置 54 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保证应对措施 65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75.1 给排水工程 75.2 电气工程 315.3 通风与空调工程 646 项目劳动力组织计划 866.1 劳动力组织说明 866.2 劳动力需求计划表 876.3 劳动力用工动态曲线 887 施工机
标签: 电气给排水施组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08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现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附件:旁站监理记录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 5 号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28日应急管理部第3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部 长 黄 明2021年6月21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06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1月8号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27
附件: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工程管理办法 (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建协)在本省行业内组织开展《陕西省绿色施工工程》和《陕西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中,在保证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1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4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28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外脚手架 1.檐口高度超过24m或层数超过6层的房屋建筑工程,其外脚手架不得采用落地式脚手架;当采用型钢悬挑脚手架时,原则上应从2层楼面开始悬挑搭设。 2.型钢悬挑脚手架的悬挑钢梁支承点落在建筑结构悬挑梁(板)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螺栓钢压板或角钢压板连接固定,固定段长度、固定方式及材料要求等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