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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9
1、本方案所设防护棚外悬挑长度为4.5M。1#楼(A栋)塔楼在标准层第一层(第7层)比裙楼后退4m,在15m高度范围内可不设悬挑防护棚,考虑裙楼屋面作业,在11层设置悬挑防护棚,裙楼屋面作业在防护棚施工完验收后在进行。2、悬挑构件:采用48×3.0钢管,主梁采用单钢管,选用两道6×19钢丝绳(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N/mm2,直径11mm),直径为12mm圆钢吊环,悬挑钢管间距1000mm,防护挑棚水平杆间距700mm,上铺钢笆片,采用两道密目安全网封闭,悬挑端头设置1200mm高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立杆间距1000mm,设置三道水平杆,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3、悬挑钢管采用直径为11mm钢丝绳反拉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12
河道开挖护坡施工方案 第一章 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 商飞总装基地护场河一期工程一标一工段位于浦东祝桥,为商飞总装基地配套工程,长885米。2. 本次我公司承建的为一期工程一标一工段,桩号K0+000-K0+885。河道长度885米,宽60米,河底高程为-1.0米。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开挖,块石护坡,东侧景观道路及西侧防汛通道。3. 主要工程量:1) 河道开挖土方量约200000M32) 干砌块石护坡21000M23) 新建防汛道
标签: 水利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 李小鹏2021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10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指导企业具体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指南。一、适用范围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职责划分(-)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全面协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安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19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 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