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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3
二、二次经营相关概述 1、二次经营 从微观角度分析,二次经营就是指合同执行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与合同规定的、有助于增加工程工程经济效益的价风格整、变更设计及非自身责任造成工程工程在经济和工期方面的损失,向责任方要求索赔的一项行为。从宏观角度分析,二次经营就是指签订合同后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涉及范围更加广泛。 二次经营是一种管理理念,是针对于一次经营而言的。在一次经营中不可能完全考虑清楚中标后一些经济效益和工期等方面损失,因此引出了二次经营的相关工作。由此可见,一次经营是二次经营的前提,二次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28
随着我国城市道路的大量修建,沥青路面以其表面平整、行车舒适、耐磨、造价低、噪音小、施工工期短、养护维修简便等优点,在城市道路建设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由于沥青路面受结构、气候、地形地质条件、行车荷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基层不论是半刚性的还是柔性的都会产生不同程度各种形状的裂缝,加之沥青路面本身容易形成低温裂缝,在春、冬季气温低时雨雪水渗入,经过行车荷载反复作用, 基层裂缝进一步发展,反射到面层,最终导致路面的结构性破坏,直接影响城市道路的使用功能。分析城市道路沥青路面裂缝的种类、成因及危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裂缝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标签: 市政桥梁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27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条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26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制度的通知甘建质〔2021〕74号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甘建质〔2020〕315号),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品质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和主要节点、分部验收等环节实施举牌验收制度,建立质量责任标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06
财资〔2022〕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 应急部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x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nbs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8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证“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商务部组织制订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见附件1)和验收规范(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指导和督促市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完善后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 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2.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1-2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该文档包含两个文件:《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其中《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本文档也有收录。内容摘要如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现将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11
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建委,各建设单位,各建筑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03〕375号),切实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2-19
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各会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等文件精神: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我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和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不进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对放开和取消的定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9-20
各区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财政局,有关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沪府发〔2017〕78号)的有关规定,规范节能评审、验收和节能报告编制中财政性资金列支行为,保障服务质量,现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费用的有关支出标准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支出标准,按照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进行分档。计算公式为: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支出标准=节能评审费用支出标准×1.2。 综合能源消费量分档节能评审费用支出标准(万元)节能评审和验收费用支出标
标签: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