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6-13
监理工作总结20**年,我项目部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以公司年终总结大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精神为指导,以做好风电场建设监理任务为目标,紧紧围绕公司下达的风电场建设监理任务,着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四控两管一协调”,牢牢把握安全施工、安全发电、安全运行等重点环节,认真积累工程建设经验,努力提高监理业务素质和能力,团结和带领参建各方扎实苦干、奋勇争先,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及业主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得到了建设单位的肯定和好评。一、工程概况xx风力发电场一期工程位于xx省xx县xx镇,是由xx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共建设安装33台1500KW等级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9.5MW。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0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建筑施工企业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28
1 总则1.0.1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应在主要建(构)筑物第一罐混凝土浇筑前完成。2 监督检查前应具备的条件2.0.1进场的责任主体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已到位。2.0.2已进场的工程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按规定复检合格。2.0.3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2.0.4施工现场“五通一平”基本完成。3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3.1建设单位3.1.1工程项目按规定完成招投标并与承包商签订合同。3.1.2项目负责人已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已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3.1.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已建立,质量管理人员已到位。3.1.4质量管理制度已制订。3.1.5建设管理纲要、监理规划、施工组织总设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1-04
目 录工程概况……………………………………………………………………………4监理依据……………………………………………………………………………4监理范围……………………………………………………………………………4监理目标……………………………………………………………………………5监理措施……………………………………………………………………………6 监理方法………………………………………………………………………… 16附表一…………………………………………………………………………… 18附表二…………………………………………………………………………… 21 110kv送出线路工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8-17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防发〔2017〕15号各市、各大企业和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促进监督档案规范化、标准化,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促进监督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
标签: 人防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2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28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人〔2018〕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和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现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