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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11
市政篇—、检查井盖与路面衔接不平顺 (01)二、 沥青路面坑槽及车辙 (04)三、 人行道铺装松动及沉陷 (07)四、 排水管道接口渗漏 (10)五、 道路边缘局部积水 (13)六、 桥梁伸缩缝渗水及保护带混凝土破损 (14)七、 预制管廊拼缝渗漏 (18)八、 地下工程及隧道渗漏 (20)九、 盾构隧道管片错台、破损 (26)十、轨道工程轨距尺寸及轨底坡度偏差 (28) 一.检查井盖与路面衔接不平顺1.1设计要求1.1.1新建道路横断面布置,应结合道路横断面和管线需求,合理研究 管线横断面布置关系,尽量避开公交站台和路口渠化段。当管道必须布设在 机动车行道范围内时,应合理研究管线横
标签: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市政桥梁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5
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一、前 言 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1995年,原省建委颁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监字[1995]1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省各地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经过近10年的实践,《若干规定》所列的质量通病现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中逐年减少,其中的部分措施已成为近几年出台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的条文。实践证明,抓好质量
标签: 建筑质量控制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1-04
一、土方开挖工程1.1适用范围适用于综合楼、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等土方工程。1.2工艺流程施工准备→土方开挖→钎探一质量验收1.3施工流程及控制要点1.3.1 施工准备(1)结合施工现场地形条件及开挖深度,选用土方开挖机械,并考虑边坡是否支护,施工运土道路和水电等开挖条件已具备,并配有测量人员及器具。(2)机械开挖一般为深度 2m以内的大面积开挖,对长度和宽度较大的大面积土方一次开挖,可采用铲运机铲土;对面积大且深的基坑,可采用液压正、反铲开挖;一般机械土方开挖由翻斗汽车配合运土。1.3.2 土方开挖(1)开挖前选定开挖坡度。机械开挖时,要配合少量人工清土,将机械挖不到的地方运到机械作业半径内,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11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指导手册(房建篇)房建篇—、地下室混凝土开裂渗漏 (01)二、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 (06)三、 填充墙裂缝 (12)四、 外墙、外窗开裂渗漏 (15)五、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 (19)六、 供配电系统配线不规范及配电箱元器件选型错误 (24)七、 插座设置不合理 (28)八、 首层排水管道设置不合理 (30)九、 户内给水管道敷设不合理 (31)十、排水管道水封设置不合理 (32) 一、地下室混凝土开裂渗漏底板开裂渗漏1.1设计要求1.1.1抗浮设计时,除应进行整体抗浮稳定性验算外,还应对塔楼之间 裙楼、纯地下结构进行局部抗浮验算。1.1.2抗浮设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18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试行)1 总则1.1 目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等文件的要求,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质量管理手册》。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2 部门规章。(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19
目录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贝y 1第二章基本规定 2第三章监督手续办理与质检计划编制 4第四章 施工过程监督 9第五章完工和竣工验收监督 13第六章违规工程监督 19第七章工程质量巡查 22第八章档案管理 23第九章其他 26附件1-39监督机构日常监督用表 27附件40园林工程质量监督流程 114附件41园林工程质量违规处理流程 115 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园 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北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建质〔2012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10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行为,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履行质量责任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是指对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记录。 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按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建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