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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11
施工流程细则1)测量放样确定桩位后,在桩中心做定位标记,以桩中心为圆心,70~90cm为半径做控制圆,以便埋设护筒及控制成孔桩位偏差,其精度应满足GB50202-201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桩位测放后,经自检合格报监理复核,经监理认可后签字确认。2)埋设护筒定好桩位后,先在桩位控制圆外侧弹出桩位十字线以便控制桩位再进行开挖。护筒直径比设计桩径大200mm,护筒位置正确固定后,四周均匀回填粘土,并夯实,以保证其垂直度及防止泥浆流失。埋设护筒时,其中心与桩位中心偏差不得大于20mm。并保持护筒垂直,护筒周围用粘土分层回填夯实。3)钻机就位钻机就位后,底座和顶端必须用水平尺打
标签: 市政工程技术交底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21
简介: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编写范例部分内容:目 录一、编制依据1.1相关工程施工设计图纸1.2主要法律法规1.3 相关的规范标准1.3.1国家标准1.3.2行业标准1.3.3地方标准1.4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5 公司文件1.6 参考书籍二、工程概况2.1 工程概况2.1.1工程建设相关单位2.1.2工程概况2.2 建筑设计概况2.3 结构设计概况2.4 大体积混凝土概况2.5气候概况2.5.1.自然地理环境2.5.2.气温2.5.3.降水2.5.4.湿度2.5.5.风三、施工计划3.1劳动力需求计划3.2主要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四、施工部署4.1 混凝土浇筑施工段划分4.
标签: 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8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二ΟΟ四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8
(1)主体结构:本项目为***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珍果园污水泵站工程,泵站型式为一体化泵井,内设潜水排污泵3台,两用一备,采用C30钢筋砼基础,基础厚600mm,下设100mm厚C20垫层,基坑底标高为-5.35m,基坑开挖深度9.80m;泵井前部设进水阀井一处,基础厚500mm,垫层厚100mm,基坑底标高为-2.30m,开挖深度6.75m;污水检查井,井底标高为-1.40m,基坑底标高为-1.90m,基坑开挖深度6.35m。(2)基坑规模:本基坑东西长34.2m,南北宽28.6m,周长约115m,面积约823㎡。(3)基坑开挖深度:本工程所示标高均为绝对
标签: 岩土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11
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一、黄土段开挖1、开挖方法采用全断面、台阶法等开挖法开挖,施工中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 .2、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施工队、班组要指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务安全员。3、根据地质条件,按设计要求做好超前支护、初期支付,保证隧道开挖安全。4、测量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布设监控量测点,按要求进行沉降观测,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馈围岩及支护的变形情况,以调整支护参数和预留变形量,保证施工安全。5、超前、锁脚锚杆(管)施钻时不得采用湿钻,并根据地下出露情况,做好临时排水措施,防止地下水浸泡拱墙脚基础。二、不良地质
标签: 岩土技术交底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11
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根据本工程情况特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实施,以促进本工程能顺利进行。前期准备阶段1、专项方案的编制要求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工前完成上报并审核通过,如在开工前未上报下发通知单督促方案先行,并处以1000罚款。2、专项方案的编制内容要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相符,如不相符,且上报三次仍未能审核通过,处理500罚款。3、所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需在政府监督单位登记备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06
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