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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06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1〕14号)的工作安排,按照北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启动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1.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体育、新闻、出版、播音主持人、翻译、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证员等系列(专业)各级别职称,以及会计、统计、审计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时间:7月6日-7月26日; &nbs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2-26
工程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185438.05㎡。本工程为剪力墙和装配式剪力墙结构。承包范围:主体工程、装饰及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节能工程的合同约定范围。工期要求:579天质量要求:合格安全文明目标:合格页数:18页word可编辑......单位工程的划分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体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本工程共划分25个单位工程。四、分部工
标签: 试验检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1-11
根据不同基层材料结构可组合成三种典型路面结构类型。1 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半刚性基层或底基层的沥青路面结构。2 柔性路面──各结构层由沥青混合料,或沥青贯入碎石、或冷拌沥青混合料、级配碎石、砂砾等柔性材料组成的结构。3复合式路面──采用贫混凝土、混凝土等刚性基层的沥青路面结构。
标签: 市政桥梁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路桥市政技能培训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01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眉建发〔2022〕40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14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1 日 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28
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来,超大城市综合体在各地不断涌现,并呈迅猛发展势头。此类建筑功能复杂、占地面积大、火灾荷载高、人员数量多,发生火灾后,火灾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逃生难、灭火救援难度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集购物、旅店、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8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二ΟΟ四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0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市(州)人民政府:2015年,我省启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以来,通过试点带动、规范流程、扶持保障,有效改善了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提升了人居环境。为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28
浙江省 2020 技术指南部分条文执行问题的专家意见一、关于《指南》条文有效性的问题。《防火通规》《设施通规》实施后,部分涉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条文对防火设计提出了不一致的要求,《指南》中的相关条文是否仍然有效?【专家意见】当《建规》《防排烟标准》中纳入《防火通规》《设施通规》的原强制性条文与《防火通规》《设施通规》对应且不矛盾或不低于其规定时,相应针对原强制性条文作出解释或进一步规定的《指南》条文,可继续执行。说明:根据 2023 年3月住建部组织的《防火通规》《设施通规》强制性规范培训宣贯会和住建部相关问题回复的精神,各类技术标准均将逐步进行修订,以实现与《
标签: 消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