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7
本项目由5栋86.60m高层住宅塔楼、4栋98.20m高层住宅塔楼、40栋低层住宅、一所幼儿园、塔楼裙房沿街商铺以及一层地下停车库组成。总用地面积71715㎡,共计总建筑面积179587.9㎡,总计容建筑面积:152556.36㎡,总不计容建筑面积27031.54㎡。其中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145396.7㎡,商业建筑面积:2208.85㎡,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3558.61㎡。项目在沿用一期临设的基础上再合理增加搭设生活区工人宿舍板房和施工区办公室搭设,合理给甲方、监理、现场管理人员一个现场办公场所,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也能加强工作沟通,达到现场问题在现场办公室召开处理并现场解决,无需特意回到生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0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医用氧舱的安全使用,规范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压力窝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责,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医用氧舱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发行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医用氧舱是指: (一)医疗用空气加压舱和氧气加压舱; (二)兼作高压氧治疗用途的多功能载人压力舱 本规定中的医用氧舱不包括飞行器、船舶、海洋上作业的载人压力容器。第四条 医用氧舱包括:舱体,配套压力容器,供、排气系统,供、排氧系统,电气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所属的仪器、仪表和控制台等。第五条 地(市)级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