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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6-02
对使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主要包括:水泥、钢材、砂石、砖、外墙面砖、窗、防水材料、钢筋焊接试件、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PVC管、电线、电箱及电器开关等项目。见证取样的程序如下:(1)建设单位应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送样措施;(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7-13
目 录1 编制说明 32 工程概况 42.1 建筑地点 42.2 建筑面积 42.3 建筑性质及主要结构体系 42.4 主要参建单位 42.5 方案编制概要 43 施工准备 63.1材料要求 63.3生产准备 83.4人员准备 83.5施工工期安排 84 主要施工方法 94.1悬挑的设置 94.2 HRB235U型环及吊环 114.3悬挑外侧防护 124.4钢丝绳斜拉及卸荷 124.5竹跳板 144.6水平防护拆除 145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46应急处置方案 156.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56.2应急救援中心的职责 166.3应急救援抢险电话 176.4信息报告及处理 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