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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11
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根据本工程情况特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实施,以促进本工程能顺利进行。前期准备阶段1、专项方案的编制要求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工前完成上报并审核通过,如在开工前未上报下发通知单督促方案先行,并处以1000罚款。2、专项方案的编制内容要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相符,如不相符,且上报三次仍未能审核通过,处理500罚款。3、所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需在政府监督单位登记备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8-13
目录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简介 11.2结构设计概况 12 编制说明及依据 32.1 编制说明 32.2 编制依据 33 核心筒模板系统概述 43.1 核心筒爬模体系概述 43.2 核心筒爬模与其模板体系概况 43.3 爬模体系选型 54液压爬模大模板体系工作原理 74.1 架体的基本传力模式 74.2 脚手架架体系统 84.3 电控液压升降系统 84.4 爬升机构 94.5 安全装置 95爬模系统的组成 105.1 爬模架组成 105.2 爬模外爬架系统 115.3 A、B塔核心筒爬模系统平面布置 196施工部署 206.1爬模安装及爬升进度计划 206.2 爬模施工组织机构 217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06
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5-31
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况第二章 施工组织原则第三章 总体交通组织措施一、交通布控原由二、施工准备三、总体施工组织方案第四章 现场人员安排一、成立安全生产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二、制定安全组长责任制三、实行现场轮流值班.四、建立安全施工责任制五、施工现场管理六、施工布控区的管理七.、现场管理通讯设备八、值班车辆配备九、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第五章 施工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的目的二、事故处理流程三、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 四、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五、危险品车辆在施工区域出现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六、超限车辆通过时应急处理第六章 施工交通安全防护措施一、交通管制方案实施的保证措二、施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5-25
四层砖混结构住宅楼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0页word可编辑)目 录1、项目概述 12、方针与目标 &n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6-14
工程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室外管线、道路、挡墙工程和轨道工程等内容。其中场内房屋建筑共有17个单体,即联合检修库、运用库、物资总库、综合维修中心、综合维修车间、工程车库、含油污水处理站、空压机站、特种车库、材料棚、混合变电所、信号楼、洗车库、内燃机车库、轮对受电弓动态检测站、易燃品库和门卫室。标段总建筑面积100553平方米。以书面工作联系单形式提交吊装单位,要求在吊装前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在吊装作业时要求吊装单位安全员必须到岗,并有专业安全员监控全过程。2、在吊装区域设置警戒区域,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警示告知,并设专人监护。无法封闭的通道,必须搭设安全防坠
标签: 市政路桥监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07
目 录第一章 编制说明及工程概况1.1编制说明1.2编制依据1.3工程概况及简介第二章 设备、人员动员周期和设备、人员、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方法2.1人员准备计划2.2 劳动力计划2.3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2.4组织机构人员职责2.5 主要材料准备计划2.6机械准备计划2.7具体施工总部署第三章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3.1标志施工3.2道路交通标线3.3护栏施工3.4隔离栅、防护网施工3.5防眩板施工3.6轮廓标施工3.7其它安全设施施工第四章 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4.1施工准备4.2施工组织实施要点4.3工期阶段
标签: 公路道路施工组织设计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8
贵州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号)、《住房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 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 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适用本细则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