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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发布2012修订)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14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1号公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

标签: 铁路工程 法律法规

软基处理采用排水板加强夯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9页word可编辑)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06

目录第一章:概述 11.1工程概况 11.2编制依据 1第二章:施工总体部署 12.1施工准备 12.2施工组织机构及施工人员配置 22.3主要施工机具和材料安排 52.4施工进度计划 5第三章:强夯设计参数 83.1堆场区 83.2辅助区 8第四章:强夯施工方案 94.1强夯施工工艺 94.2强夯施工技术要求及保证措施 12第五章:强夯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4第六章:雨季施工安排及措施 15第七章: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57.1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57.2环境保护措施 177.3文明施工措施 18第一章:概述1.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堆场一标软基处理二期工

标签: 岩土施工方案 资源合集

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外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3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8-25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南开区,为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厂外管道工程中的一部分,主要由φ1800地下污水管道、2400×2200的单孔雨水混凝土方涵、2800×2600的双孔雨水混凝土方涵、180米φ1800铁路顶管、8400平方米片石护砌组成。管道位置为原排污河河床,污水管道起点X=300209.770,Y=94272.249,终点W10井,全长约1313米;雨水混凝土方涵起点X=300206.751,Y=94261.707,终点为陈台子排水河四孔闸处,全长约1227米;原排污河平均上口宽约25米,水面宽约20米,河底宽约15米,污水深约1.8米,淤泥深约1.4~1.8米;全线特殊污水检查井11座,

标签: 电气给排水施组方案

[河南]某市污水处理厂全套施工图纸(8个文件夹,38个文件)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27

共计8个文件夹,38个DWG文件

标签: 建筑工程图纸 工业建筑

污水处理厂工程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专项施工方案(调节池)(12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25

调节池为地下式带盖钢筋混凝土结构,净尺寸10*12m(B*H)。池壁350mm厚,底板400厚,为C30 P6混凝土,底板垫层为100厚C15素砼。

标签: 岩土施工方案

污水处理厂深基坑开挖及钢板桩支护施工方案(84页word可编辑)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8

(1)主体结构:本项目为***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收水区域水环境治理项目珍果园污水泵站工程,泵站型式为一体化泵井,内设潜水排污泵3台,两用一备,采用C30钢筋砼基础,基础厚600mm,下设100mm厚C20垫层,基坑底标高为-5.35m,基坑开挖深度9.80m;泵井前部设进水阀井一处,基础厚500mm,垫层厚100mm,基坑底标高为-2.30m,开挖深度6.75m;污水检查井,井底标高为-1.40m,基坑底标高为-1.90m,基坑开挖深度6.35m。(2)基坑规模:本基坑东西长34.2m,南北宽28.6m,周长约115m,面积约823㎡。(3)基坑开挖深度:本工程所示标高均为绝对

标签: 岩土施工方案

湖南某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施工图汇总(全套57个文件113MB)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28

包含:电气、工艺、建筑、结构全套图纸,共计57个文件。

标签: 市政工程图纸

T/CUWA50051-2022《城镇排水系统通沟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标准宣贯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23

T/CUWA50051-2022《城镇排水系统通沟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标准宣贯,共50页

标签: 其他路桥市政资料

国网(物资4)249-2020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5

国网(物资4)249-2020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

标签: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原《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13

  (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排水行为,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城镇内涝灾害,治理和保护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镇排水设施的使用、运营、维护及其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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