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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09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建教[1997]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山东省,江苏省建管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建总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 现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七年五月四日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第三条 本暂
标签: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