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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铁师发〔2010〕131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站安全防护办法》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06

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站安全防护办法一、所有铁路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不论是天窗点内作业项目,还是天窗点外作业项目,不论是站内作业,还是区间作业,凡是进行需要上道或侵入限界的作业,均需指派现场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二、驻站联络员上岗作业时,必须携带《上海铁路局施工、检修作业派遣单》(以下简称派遣单),提前(施工作业提前40分钟)到车站信号楼,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后,办理登(消)记手续,方可作业。非设备管理单位(工务大修段、上海客运专线基础设施维修基地、维管段等除外)的派遣单应由建设管理单位(部门以上)审核后签发。......

标签: 文件公告

2023安全月资料套餐大全,启动、方案、培训、海报、标语、演讲、竞赛、总结,全有了!不要到处乱找了!20.71G等你来下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14

简介:00 2023年安全月通知-红头文件01 2023年安全月活动启动主题宣贯课件02 2023年安全月活动方案模板合集30份03 2023年安全月高清宣传栏04 2023年500条安全月口号05 2023年安全月活动启动讲话稿演讲稿06 2023年安全月应急知识培训课件07 2023年安全月必看的30部精选安全视频...未完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的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 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2011第3.0.9、5.0.3、10.0.6、12.0.3(6)、15.0.4条(款)。  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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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关于印发《四川省汽车加油(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安监2012]254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23

关于印发《四川省汽车加油(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标签: 文件公告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水安监〔2017〕344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16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水安监〔2017〕344号)通知.pdf附件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xlsx.xlsx附件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xlsx.xlsx附件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xlsx.xlsx附件4: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xlsx.xls

标签: 水利工程政策规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2版)》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7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4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房屋市政

标签: 建筑政策 安全政策

第九分册 安全生产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指南(199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30

第九分册 安全生产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指南(199页)

标签: 道路桥梁施工安全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名企集团全项目周期工程管理体系合集-策划、技术、交付、风险、维保、安全、内控、信息化管理等106个打包下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14

简介:1、全周期工程策划计划管理模块2、全周期工程技术管理模块3、在建交付管理模块4、风险管理模块5、维保管理模块6、安全管理7、内控管理8、信息化管理...

标签: 项目管理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2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

标签: 文件公告

浙江某知名建企 标准化做法 新体系工法 全套内业交底 安全管理资料 劳务管理文件108个合集 一键下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05

简介:1、工程管理手册及CIS标准2、劳资资料3、资料交底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 - 样版浙江XX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进场交底(1)安全管理手册1修改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交底 - 副本 工程施工标准工艺汇编 _修改2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修改版施工现场定型化标准做法工伤赔付建工险合同(特别约定条款)劳资员培训资料岗要...未完更多内容下载之后可查看

标签: 资源合集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2019-24号文)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25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建立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 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有效指导企业具体实施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指南。一、 适用范围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 职责划分(-)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全面协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

标签: 文件公告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6号)2005年9月1日实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21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6号)2005年9月1日实施

标签: 文件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深建质安〔2019〕47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在监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消除各项安全隐患,严防严控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我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将于近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企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检验检测等工作,进一步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市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塔式起重机  1.塔机主要承

标签: 建筑政策 深圳政策

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建安办质〔2017〕12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9

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质〔2017〕1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我司组织制定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起重机械使用、基坑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架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和工作实际,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制作标牌悬挂在施工......附件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安全要点一、起重机械安装

标签: 文件公告

第七分册 交通安全设施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指南(41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30

第七分册 交通安全设施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指南(41页)

标签: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5月 27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5-1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1年 8月 5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  根据 2015年 5月 27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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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已经2023年11月6日应急管理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2023年11月29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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