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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26
1、目的及意义 为近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相关要求,杜绝工程实体出现渗漏水及回填土塌陷产生的裂缝等质量问题,减少和消除质量事故的发生,规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所用项目3、现场举牌验收部位3.1房建工程:桩基工程、护壁工程、地基处理及地基验槽、土方回填、防水工程(基础底板及外墙、室内有水房间、屋面)、关键部位钢筋工程、地下室后浇带及施工缝、重大混凝土缺陷处理。(详见附件2)3.2市政工程:桩基工程、桩基检测、承台(系梁)、墩身(柱)、盖梁、箱梁、桥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08
含: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三方就 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一、建设单位(一)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工程建设,把工程建设安全,包括工程安全、作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纳入管理范围,并落实监管人员,配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做好安全文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5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第一条 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6-03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处置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认真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