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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08
承诺书我单位的 工程将于 年 月 日开工,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自治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我单位郑重承诺:1、认真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开工前先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手续。2、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13
第一章总则1.0.1为切实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集 约用地的根本方针,加强燃煤、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生物 质能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工程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适应发电厂建设需要,提高土 地利用率,制定本建设用地指标。1.0.2本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单机容量为50〜1000MW燃煤发电厂、E级与F级燃气一蒸 汽联合循环新建或按规划容量扩建的发电厂;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生物质能以及 超过原规划容量扩建或改建的发电厂可参照执行。1.0.3发电厂的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土地管理的法律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21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 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