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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某老式建筑拆除与加固工程施工方案(保护性改造 水塔楼 八角楼)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1-19

目      录第一章  编制说明第一节  编制依据第二节  编制内容第三节  采用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第二章  工程概况及特点   第一节  工程概况  第二节  工程特点及难点第三章  施工组织措施、施工部署及进度计划   第一节  组织管理机构  第二节

标签: 施工方案

含简支梁有支架实腹式拱桥水泥稳定碎石沥青路面校区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96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5-26

一、设计概述1、道路等级校区内道路,设计车速小于等于20km/h。2、设计范围及内容本次设计范围为xx学校新校区内道路。其中,1号路路宽20米,采用两块板断面形式。其余道路宽度3~9米不等,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道路总长约10km。3、路基、路面(1)道路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人行道采用6cm厚荷兰砖,M10水泥砂浆卧底,C10素砼基层,级配碎石垫层。(2)路基顶面要求采用厚度不小于50cm的岩渣回填。路基顶面允许弯沉值为470.3(0.01mm)。......

标签: 道路施工组织设计

610m电视塔钢结构安装施工组织设计(鲁班奖砼核心筒和钢结构外筒134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1-18

新电视塔高610米,由一座高达454米的主塔体和一个高156米的天线桅杆构成。总用地面积约17.6万m2,总建筑面积99946m2,钢结构总量5万t。

标签: 钢结构 施工方案

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川水发(2015)9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1-11

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川水发(2015)9号,217页

标签: 文件公告

粤建散函〔2015〕45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8-11

名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粤建散函〔2015〕453号发布机构:省散办分类:城乡建设成文日期:2015年03月0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城市城区开展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粤建散〔2014〕66号)有关在设计文件中注明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预拌砂浆设计和应用方面的管理,

标签: 建筑政策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7

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标签: 建筑政策

沪建建材[2022]681号-关于印发关于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31

关于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为促进本市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 峰实號方案》(沪建建材联〔2022〕545号)等文件要求,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装饰装修工程的既有公共建 筑。二、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公共 建筑节能改造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并会同市建筑建材 业市场管理总站,对既有公共建筑在装饰装修工程的抽查 过程中加强对节能改造的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既有公 共建筑节能改造专项检查,并将抽查和专项检查情况报市

标签: 文件公告

玻璃幕墙和建筑幕墙施工方案( 明框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钢桁架玻璃幕墙以及金属挑檐)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0

本工程幕墙工程为指定分包工程项目,我单位作为总包单位对其进行总包管理和协调,由于本工程处于沿海地区,玻璃幕墙和建筑幕墙的金属构件必须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抗风压、防腐和耐久性问题,施工过程中将制定周密的成品保护措施,确保后期使用安全。(一)设计概况1、37#地块A、B幢幕墙类型主要有: 明框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钢桁架玻璃幕墙以及金属挑檐等,采用铝合金框料,除特别注明以外,玻璃均采用HS12+1.52SGP+HS12+12A+TP12mm双银Low-E夹胶中空玻璃,消防救援窗采用TP12+12A+TP12mm双银Low-E 中空玻璃,防火幕墙采用双银 Low-E夹胶中空玻璃HS12+1.52SG

标签: 门窗幕墙 施工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的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 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2011第3.0.9、5.0.3、10.0.6、12.0.3(6)、15.0.4条(款)。  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2.0.1

标签: 其他资料

铁建设[2007]140号关于发布《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 暂行规定》等两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 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24

现发布《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 ] 157号)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 ] 160号)等两项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铁道部原 发《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 ] 157号) 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 ] 160 号)等两项标准的相应条文及相关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 的相关内容同时作废。以上二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由铁道部建设管理 司负责解释。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标签: 文件公告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应用技术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13】101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2

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应用技术要点1、本技术要点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2、民用建筑底层地面、架空楼板和地下室外墙保温隔热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及地方防火规范。3、民用建筑底层地面保温隔热工程采用难燃型膨胀聚苯板难燃型挤塑聚苯板、复合硬泡聚氨醋板、复合酚醛泡沫板、泡沫混凝土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时,其材料性能、基本构造和施工验收除应符合表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 )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等国家、行业和地方

标签: 文件公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深建质安〔2019〕47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在监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消除各项安全隐患,严防严控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我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将于近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企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检验检测等工作,进一步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市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塔式起重机  1.塔机主要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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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19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

标签: 文件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1〕111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19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 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

标签: 文件公告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1-29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14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发布 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

标签: 文件公告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2023年修正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

标签: 文件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11

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建委,各建设单位,各建筑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03〕375号),切实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

标签: 文件公告

《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动态基价表》(2019 年含税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24

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 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各设区市水利(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水利(务) 局,厅直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39 号),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 〔2019〕448 号),经研究,现将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调整如下:一、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水利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增 值税税率调整为9%。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水利工程,建筑及安 装工程费的增值税征收率仍为 3%;二、主要材料的增值税税率分别调整为 13%,

标签: 工程造价

工电桥房函[2020]48号 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加强穿(跨)越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方案等审查和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涉铁设计及施工)2020-07-14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01

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加强穿(跨)越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方案等审查和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铁路公司:为加强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人行过道和管道穿 (跨)越高速铁路营业线(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和200公 里/小时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及其相关联络线和动车 走行线、普速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等方案审查和施工安 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设计源头质量1. 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人行过道与高速铁路及其 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交叉工程应优先采用下穿铁路的方案。2. 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上跨高速铁路及其相关联络 线和动车走行线的路基、桥涵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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