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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30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建设模板(10页word可编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建设(20**年)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作为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是水利事业的细胞,水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构建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水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 水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防洪和供水安全、机械电气安全、车辆安全、社会治安综合
标签: 水利工程安全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7-08
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况 3第二章 工期及工期管理保证措施 3第三章 施工组织机构 4第四章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5第五章 资源配备及工程进度计划 6第六章 施工技术措施 7第七章 施工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13第八章 成品保护措施 15第九章 &nbs
标签: 电气给排水施组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8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第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7
监理范围:光伏电站工程设计图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项目完整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并网发电和最终交付投产。场外接入系统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部分工作内容单独报价,最终服务范围以招标人约定为准。) 监 理 大 纲 目 录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5第二章 监理工作内容、依据..................................6 第一节 监理工作内容..................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1-31
第一章 岗位职责 第一节 公司 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二、 贯彻公司公司的管理体制和层次管理原则,决定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及其职权与相互关系。三、 负责管理资源配备,决定管理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晋升及公司内部人事变动。四、 审核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审定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五、 审核公司预算,控制管理资金使用、降本增效,提
标签: 公司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6
某工程地暖施工方案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一、 编制依据与说明二、 工程概况第二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一、 施工准备与组织机构二、 安装施工第三部分 施工管理一、 质量保证措施二、 成品保护措施三、 中间验收与竣工验收四、 技术管理措施五、 安全消防措施六、 环保、文明施工七、 标识、包装、运输及储存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第一章 编制依据与说明一、 编制依据1、 施工图。2、根据 工程建设标准《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工程应用技术规程》进行编制。3、现行《建筑施工规范》相关规定。4、因该施工组织设计为投标方案,未与土建方协调施工进度和施工顺序,所以仅以我公司过去施工的相似工程为模拟施工方案,具体施工组织设计应待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18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试行)1 总则1.1 目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等文件的要求,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质量管理手册》。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2 部门规章。(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10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行为,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履行质量责任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是指对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记录。 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按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建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