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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 53 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2月19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部 长 李国英2023年1月17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水利部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
标签: 水利工程政策规章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06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1月8号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0-26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浙建监A1 工程开工令浙建监A2 工程暂停令浙建监A3 工程复工令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浙建监A4-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浙建监A5 监理通知单浙建监A5-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整改单浙建监A6 旁站记录浙建监A7 见证取样异常情况记录表浙建监A8 工程款支付证书浙建监A9 监理报告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浙建监B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浙建监B1-1 超过一定规
标签: 工程施工表格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18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4第四章 面积指标.....
标签: 征求意见稿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18
XXX工程下闸蓄水验收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一 工程概况1.1 工程概述XXX水库工程主要任务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结合发电,兼顾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属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进水口等,拦河坝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240米,最大坝高42.5米,坝顶长321米,顶宽5m。主要工程量有土石方开挖方量59.13万方,土石方填筑方量23.13万方,混凝土浇筑19.42万方,帷幕灌浆0.46万米,固结灌浆1.03万米。1.2 项目审批办理及文件批复XXX年9月30日,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浙发改农经〔2009〕91
标签: 其他水利资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08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一、概述1.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介休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建设规模为 3818 亩,全部建设为高效节水农田。**村灌溉水源为深井,村内现有深井 6 眼,均出水正常,满足灌溉所需水量;村内主要灌溉方式为渠灌,部分农田已铺设管道,本项目新铺管道与原有管道相连通,形成完整管道系统;田间路多为土路,根据现状道路情况改造为混凝土路或砂砾石路。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井台 6 处,新建井房 6 座,安装水泵 2 台,铺设低压线 150m,UPVC 管道铺设 31964m,其中φ110UPVC 管(0.6MPa)10391m,φ110UPVC 管(1.0M
标签: 水利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8-04
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2018年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以及对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标准。第三条 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或分厂(分站)应按有关要求绿色生产,实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加大科研经费投入,
标签: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