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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6-14
简介:1、合同管理资料2、 劳务管理核心举措2、劳务管理资料3、岗前培训资料4、民工学校资料(工程处)5、整改单及回复单5、资金管理表格6、工伤处理资料6、实名制考勤管理操作必备资料7、生产处综合交底资料7、中天二建劳务班组黑名单8、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及理赔审批联系单格式资料8、生产处检查资料9、贯标资料9、生产贯标表格10、班组结算10、民工维权牌范本11、项目办公资料11、作业班组培训台帐12、(范本)资金使用计划12、投诉处理13、劳务纠纷排查表14、除劳务管理核心举措外的劳务管理资料15、投诉处理范本16、综合交底...未完文件大小:299.7M
标签: 资源合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 李毅中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3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全面工程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 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 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和《贵州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 案》(黔建建通〔20181113号)要求,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总共分为:《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导则》《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 为标准化导则》《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8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二ΟΟ四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1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4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08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压力管道安 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为加强焊工管理工作,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含气 瓶,下同)和压力管道的焊接质量,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类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受压元 件焊接的焊工考试,主要包括:(一)受压元件焊缝;(二)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三)熔人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四)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其他设备的焊工考试可参照本规则。第三条 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条电弧焊、气焊、鸨 极气体保护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电渣焊、摩擦焊和螺柱焊 等方法的焊工考试及管理应符合本规则要求;钛和铝材的焊工考试内容、 方法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9-07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9
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