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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23
关于征集电力建设“五新”技术的通知+电力建设“五新”技术申报书+电力建设“五新”技术汇总表关于征集电力建设“五新”技术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电力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不断提升电力建设工程“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的水平,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决定征集电力建设“五新”技术,公布电力建设“五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并重点推广应用。一、征集内容在电力工程建设实践和科技研发中总结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技术: 包含目前虽已应用但仍领先的技术和具有推广应用前景的技术。2.新工艺:主要是已在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0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 版)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渝建质安(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9-05
班组安全建设总结班组建设安全汇报材料一、 班组建设工作机构:1、 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 (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 (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组 员:(由工会、 工程技术部、 公司办、 安质部、 人力资源部、 党委办的主要领导担任)2、 办公室成员:工会生产干事、 女工干事、 工程技术部技术干事、 公司办秘书、 安质部安质干事、人力资源部调配干事、 党委办宣传干事。3、 具体分工:①工会: 参与班组建设规划的制定, 负责班组文体活动的指导工作, 负责班组劳动保护工作, 组织策划班组开展劳动竞赛、 技术比武、 岗位练兵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负责班组建设评先、 表彰、 奖励工作。②人力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7-06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根据2021年12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其所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 家 电 力 公 司 文 件 国电电源[2002]49号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目 标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 &nb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2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 建质[2009]25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我们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8-17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防发〔2017〕15号各市、各大企业和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促进监督档案规范化、标准化,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促进监督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
标签: 人防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06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1月8号经建设部第1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