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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20
1通用术语2工程开工报审表(B1〜1)说明3复工报审表(B1—2)说明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B1-3)说明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B1—4)说明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B1-5)说明7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B1-6)说明8工程报验单(B1 - 7)说明9工程款支付申请表(B1—8)说明10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B1 — 9)说明11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B1—10)说明12费用索赔报审表(B1 - 11)说明1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B1—12)说明14工程竣工预验报验单(B1 — 13)说明15试验室资格报审表(B1 — 14)说明16工程计量报审表(B1 — 15)说明17工程
标签: 工程施工表格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05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标签: 公司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28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外脚手架 1.檐口高度超过24m或层数超过6层的房屋建筑工程,其外脚手架不得采用落地式脚手架;当采用型钢悬挑脚手架时,原则上应从2层楼面开始悬挑搭设。 2.型钢悬挑脚手架的悬挑钢梁支承点落在建筑结构悬挑梁(板)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螺栓钢压板或角钢压板连接固定,固定段长度、固定方式及材料要求等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8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二ΟΟ四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21〕4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我部组织编写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1年12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一、基坑工程(一)工程概况1.基坑工程概况和特点:(1)工程基本情况:基坑周长、面积、开挖深度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2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 一、基坑工程(一)工程概况1.基坑工程概况和特点:(1)工程基本情况:基坑周长、面积、开挖深度、基坑支护设计安全等级、基坑设计使用年限等。(2)工程地质情况: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特殊性岩土等情况。(3)工程水文地质情况:地表水、地下水、地层渗透性与地下水补给排泄等情况。(4)施工地的气候特征和季节性天气。(5)主要工程量清单。2.周边环境条件:(1)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与基坑工程的位置关系。(2)邻近建(构)筑物的工程重要性、层数、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基础埋深、桩基础或复合地基增强体的平面布置、桩长等设
标签: 法律法规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2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费计费规则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 作,创造公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工程管理 水平,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品质,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监理市 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费规则。第二条本计费规则作为现阶段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费概算编制、投标报 价以及合同价格确定时的参考依据。第三条施工阶段监理费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 位委托,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实 施监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1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和工期延误,要求 监理单位继续实施监理服务的费用;2监理单位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