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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207-2013〗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6-01

7.4.10 对水下穿越管,应明确保护范围,并严禁船只在保护范围内抛锚。 7.4.12 作业人员进入套管或箱涵前,应强制通风换气,并应检测有害气体,确认无异常状况后方可入內作业。 7.5.3 作业人员下井维修或操作阀门前,必须对井内异常情况进行检验和消除;作业时,应有保护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8.1.2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经专业认证机构检验合格。 8.2.8 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必须定期进行更换和检定,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直径15~ 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a; 2 管道直径40~ 50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a; 3 管道直径大于50或常用流量大于16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DB62/T4727-202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3-09-25

标签: 甘肃省

〖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07-01

4.2.3 开启压力井盖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5.1.2 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具备下井作业资格,并应掌握人工急救技能和防护用具、照明、通信设备的使用方法。作业单位应为下井作业人员建立个人培训档案。 5.1.6 井下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执行当地的下井许可制度。 5.1.8 井下作业前,维护作业单位必须检测管道内有害气体。井下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节的有关规定。 5.1.10 井下作业时,必须进行连续气体检测,且井上监护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进入管道内作业时,井室内应设置专人呼应和监护,监护人员严禁擅离职守。 5.3.6 气体检测设备必须按相关规定定期进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CJJ51-201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12-01

3.0.2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抢修人员应24h值班;应设置并向社会公布24h报修电话。 3.0.9 人员进入燃气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场所前,应先检查所进场所是否有燃气泄漏;人员在进入地下调压室、阀门井、检查井内作业前,还应检查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并应轮换操作。 3.0.11 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在用气瓶内应保持正压,不得给无合格证或有故障的气瓶充装。 5.2.5 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对周边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等场所的残存燃气进行全面检查。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燃气

〖CJJ109-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08-01

2.1.3 转运站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1.6 现场电压超出电气设备额定电压±10%时,不得启动电气设备。 2.1.12 操作人员应随机检查进站垃圾成分,严禁危险废物、违禁废物进站。 2.3.1 设备保护装置失灵或工作状态不正常时,严禁操作设备,以避免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3.3 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到达卸料平台,并应在工作人员的调度下,将垃圾卸入指定区域内。 2.3.4 卸料时,必须同时启动通风、除尘、除臭系统。 4.1.6 皮带传动、链传动、联轴器等传动部件必须有机罩,不得裸露运转。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CJJ252-2016〗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5-01

3.5.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及药剂,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报告,并应执行索证及验收制度。 4.7.3 氯库的漏氯检测报警装置及防护用具必须完好有效。 4.7.6 在搬运和配制氯酸钠过程中,严禁用金属器件锤击或摔击,严禁明火。 4.8.10 清水池的排空管道、溢流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XJJ081-2017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7-01

标签: 新疆

〖CJJ68-201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3-01

3.1.4 分流制排水系统中,严禁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3.1.5 严禁重力流排水管道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3.3.4 当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在6h内修补恢复;当相关排水管理单位接报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信息后,必须在2h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6h内修补恢复。 3.5.11 潜水检查的管渠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3.8.7 未经处理的建设工地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渠。 4.1.2 维护泵站设施时,必须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与防护。 4.1.7 泵站起重设备、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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