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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40-2011〗高浊度给水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3.1.7 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的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的规定。 4.1.8 取水构筑物基础应设在局部冲刷和揭河底深度以下,并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要求。 6.1.4 当采用新型药剂或复合药剂作为生活饮用水处理的混凝剂或絮凝剂时,应进行毒理鉴定,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6.3.5 当投加聚丙烯酰胺进行生活饮用水处理时,出厂水中丙烯酰胺单体的残留浓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7.3.8 调蓄水池必须设置排空设施。水池大堤必须留有抢险、检修的交通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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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32-2011〗含藻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4.4.5 气浮池的藻渣必须全部收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并应按照无害化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处置。 4.7.5 膜单元化学清洗的废液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必须按照无害化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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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913-2013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5-01

4.1.2 制水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水水质、生产工艺对工艺用水的水质要求进行选择。 4.2.3 注射用水的水源应以纯化水为水源,并应采用蒸馏方法制备。 4.3.4 纯化水储罐和注射用水储罐的设计和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纯化水储罐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材料制造。注射用水储罐应采用优质低碳不锈钢制造。 2 纯化水储罐和注射用水储罐的罐盖、人孔和罐底阀门等零部件应设计为卫生连接的方式,并应便于拆卸和清洗。可拆卸零部件与罐体之间的密封材料应无毒、无析出物、耐高温、无脱落物。 3 罐体结构件不得有裂纹、开焊和变形,内壁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死角。 4 纯化水储罐和注射用水储罐的最低处应设置排放口,排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备

GB50685-2011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6.1.8 在使用腐蚀性和有毒化学药剂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淋浴洗眼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一般性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装卸、贮存和使用区域内,紧急淋浴洗眼器应按20m~30m设置一个。 2 在剧毒、强腐蚀性以及酸、碱化学药剂装卸、贮存和使用区域内,紧急淋浴洗眼器必须设置在事故易发处3m~6m内,并应避开化学药剂喷射方向布置。 3 紧急淋浴洗眼器应同层设置,不得越层使用。通向紧急淋浴洗眼器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6.1.9 站内明沟应设置盖板。 6.1.10 在纯水站房化学药剂贮存和装卸区域,必须采取防止泄漏的化学药剂漫流或进入室外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措施。 6.3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GB51035-2014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4.1.4 系统中的药品管路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敷设在人行通道上方的酸碱液管路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GB50219-2014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3.1.2 系统的供给强度和持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1.2的规定,响应时间不应大于表3.1.2的规定。 3.1.3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0.35MPa;当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0.2MPa,但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0.15MPa。 3.2.3 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 8.4.11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相应的分区雨淋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及其他联动设备均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2 采用传动管启动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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