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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5-01

3.1.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3.1.7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GB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06-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 4717-2024 火灾报警控制器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5-05-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50974-2014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10-01

4.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4.3.4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 4.3.8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3.9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装饰装修 建筑设备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GB50401-2007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7-07-01

4.1.1 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4.7.2 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判定条件应为:主控项不合格数量为0项,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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