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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24-2019 海绵城市设计图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08-01

标签: 广东省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07-01

3.0.1 用电负荷分级的意义,在于正确地反映它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界限,以便恰当地选择符合实际水平的供电方式,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保护人员生命安全。负荷分级主要是从安全和经济损失两个方面来确定。安全包括了人身生命安全和生产过程、生产装备的安全。 确定负荷特性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其供电方案。在目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政府应该只对涉及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采取强制性的规定,而对于停电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评价主要应该取决于用户所能接受的能力。规范中对特别重要负荷及一、二、三级负荷的供电要求是最低要求,工程设计中用户可以根据其本身的特点确定其供电方案。由于各个行业的负荷特性不一样,本规范只能对负荷的分级作原则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05-01

3.1.4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3.1.5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3.1.15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3.1.16 单台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保护容积不应大于160m;设置多台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3.2.7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3.2.9 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3.3.1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消防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GB50313-2013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10-01

4.1.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1 责任辖区和跨区域灭火救援调度指挥; 2 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通信; 3 通信指挥信息管理; 4 通信指挥业务模拟训练; 5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能集中接收和处理责任辖区火灾及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灾害事故报警。 4.2.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具有下列通信接口: 1 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系统通信接口; 2 政府相关部门的系统通信接口; 3 灭火救援有关单位通信接口; 4 公网移动无线数据通信接口。 4.2.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1-01

6.5.1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10.3.3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规定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确定。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设置的气压供水设备,应同时满足配水管道的充水要求。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GB50913-2013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5-01

4.1.2 制水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水水质、生产工艺对工艺用水的水质要求进行选择。 4.2.3 注射用水的水源应以纯化水为水源,并应采用蒸馏方法制备。 4.3.4 纯化水储罐和注射用水储罐的设计和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纯化水储罐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材料制造。注射用水储罐应采用优质低碳不锈钢制造。 2 纯化水储罐和注射用水储罐的罐盖、人孔和罐底阀门等零部件应设计为卫生连接的方式,并应便于拆卸和清洗。可拆卸零部件与罐体之间的密封材料应无毒、无析出物、耐高温、无脱落物。 3 罐体结构件不得有裂纹、开焊和变形,内壁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死角。 4 纯化水储罐和注射用水储罐的最低处应设置排放口,排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备

GB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05-01

3.1.7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3.2 扬声器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产生机械噪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5-01

3.1.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3.1.7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GB50685-2011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6.1.8 在使用腐蚀性和有毒化学药剂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淋浴洗眼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一般性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装卸、贮存和使用区域内,紧急淋浴洗眼器应按20m~30m设置一个。 2 在剧毒、强腐蚀性以及酸、碱化学药剂装卸、贮存和使用区域内,紧急淋浴洗眼器必须设置在事故易发处3m~6m内,并应避开化学药剂喷射方向布置。 3 紧急淋浴洗眼器应同层设置,不得越层使用。通向紧急淋浴洗眼器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6.1.9 站内明沟应设置盖板。 6.1.10 在纯水站房化学药剂贮存和装卸区域,必须采取防止泄漏的化学药剂漫流或进入室外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措施。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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