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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115-2015相缩聚工厂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5-01

3.1.16 固相缩聚装置反应尾气必须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再排放。 7.7.10 氢气瓶放置间必须设置氢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8.5.2 工厂的爆炸危险环境必须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CJJ32-2011〗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4.4.5 气浮池的藻渣必须全部收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并应按照无害化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处置。 4.7.5 膜单元化学清洗的废液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必须按照无害化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处置。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GB51143-2015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2022修订条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8-01

3.2.2 避难场所,设定防御标准所对应的地震影响不应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且不应低于7度地震影响。 3.2.3 防风避难场所的设定防御标准所对应的风灾影响不应低于10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对应的风灾影响,防风避难场所设计应满足临灾时期和灾时避难使用的安全防护要求,龙卷风安全防护时间不应低于3h,台风安全防护时间不应低于24h。 3.2.4 位于防洪保护区的防洪避难场所的设定防御标准应高于当地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淹没水位,且避洪场地的应急避难区的地面标高应按该地区历史最大洪水水位确定,且安全超高不应低于0.5m。 5.2.4 避难场所的避难容量不应低于所在地区设定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GB50705-2012服装工厂设计规范(2023年修改版)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10-01

5.2.4 高层厂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多、高层厂房楼板为防火分区分隔时,上、下两层之间的窗槛墙高度,多层厂房不应小于0.8m.高层厂房不应小于1.0m;当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m(高层)时,下窗的上方或每层楼板应设置宽度大于或等于0.8m(多层)和1.0m(高层)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高于或等于0.8m(多层)和1.0m(高层)的不燃烧体裙墙;窗槛墙及防火挑檐的耐火极限在耐火等级为一级时不应低于1.50h,二级时不应低于1.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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