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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144-2015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8-01

3.3.5 在井、洞内作业时,应先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探测,并应采取通风措施。当井深超过5m时,应设置安全升降装置,并应在井口处设专人看守。 4.1.4 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建设工程安全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时,应对其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进行专门勘察。 11.3.3 探槽和探井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应堆放在距离槽、井口边缘1.5m以外,堆土坡率应小于1∶2.0。雨期施工时应在槽、井或洞口边设置挡水墙,并应架设防雨篷。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

GB51181-2016煤炭洗选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4-01

3.1.2 选煤厂生产用水应达到零排放。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GB51276-2018 煤炭企业总图运输设计标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11-01

3.0.10 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为场址: 1 国家规定的文物、古迹、风景区、各类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2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3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所规定的保护或限制性区域; 4 堤坝决溃时不能确保安全的地段; 5 对飞机起落、电台通信、电视传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等规定的影响范围内。 5.1.7 煤炭企业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本标准表5.1.7的规定。 5.2.2 通风机房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房及扩散器周围20m以内不得布置有烟火作业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GB50810-2012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1-01

2.4.4 消防水池与生产、生活水池合建时,应采取确保消防水量不作他用的措施。 3.2.2 井下排水、露天矿疏干水、矿坑排水及生活污水,应作为水资源用于生产、生活和农田灌溉。多余水量排放时,必须分别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计 建筑设备

GB51214-2017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监测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7-01

1.0.3 露天煤矿在建设与开采阶段,必须按本规范规定对露天矿采场边坡、排土场边坡进行工程监测。 12.3.4 边坡工程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预警,同时增加监测频率并调整监测方案: 1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 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3 边坡影响范围内出现崩塌、滑坡迹象; 4 边坡影响范围或周边建(构)筑物及地表出现异常; 5 地震、暴雨、冻融等引起变形异常。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工程测量规范

GB51078-2015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9-01

3.1.1 煤矿必须建立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并应装设反风设施。 3.1.3 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3.1.4 井巷支护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风井筒、回风井筒、主要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井下主要硐室和采区变电所、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及回风巷的连接处,以及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 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硐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砌筑。 3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出口防火铁门外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采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2.1 井下电气系统防火措施应符合下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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