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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696-2011钢铁企业冶金设备基础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3.3.15 直接承受溅渣、热烘烤、设备和物料冲击或受酸、碱、油等侵蚀的设备基础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有可能直接接触跑漏铁钢水或熔渣的基础和地坪应设置防护层,并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 6.4.3 转炉基础及附属设施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隔热保护措施: 1 转炉耳轴墩墙靠转炉侧及前、后侧表面。 2 转炉炉下钢水包车及渣罐车轨道基础和两轨道基础间的地坪。 6.4.4 在转炉炉体下方的钢水包车及渣罐车两轨道基础间应设置钢包事故坑,坑内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严禁坑内积水。 7.4.3 电炉基础及附属设施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隔热保护措施: 1 电炉倾动轨道基础墩墙靠电炉侧及前、后侧表面。 2 电炉炉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岩土工程师 地基基础规范

GB50264-20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10-01

4.1.6 绝热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被绝热设备或管道表面温度大于100℃时,应选择不低于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中规定的A2级材料。 2 被绝热设备或管道表面温度小于或等于100℃时,应选择不低于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规定的C级材料,当选择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规定的B级和C级材料时,氧指数不应小于30%。 4.2.2 防潮层材料必须阻燃,其氧指数不应小于30%。 4.3.3 保护层材料应采用不低于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中规定的C级材料。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建筑设计

GB50556-2010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12-01

1.0.4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即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0.3 电力变压器类、垂直布置的三相电抗器和避雷器、断路器及瓷套管等电气设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抗震验算: 1 电压为110kV和220kV; 2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及以上地区; 3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及0.15g地区且放置电气设备的楼层或支架高度大于1.8m。 3.0.5 重要电气设备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震作用计算所采用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应提高0.05g,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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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735-2011铁合金工艺及设备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3.1.18 浇铸间必须采用铸造起重机。 3.2.13 倒拔电极时,必须先松开铜瓦,不得带电操作。 4.1.7 设计铝粉生产车间时,雾化室必须设置泄压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的有关规定。 4.6.1 含六价铬的浸出渣必须进行还原处理,堆放时不得有渗漏。 6.0.5 封闭电炉煤气回收系统必须设置防爆装置。 6.0.7 铝粉生产车间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必须采用防爆设备。铝粉生产车间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0.8 制取锰铁粉、硅铁粉和硅钙粉时,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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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584-2023 淋浴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3-11-01

标签: 轻工业行业标准(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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