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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15-2010导()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12-01

3.1.3 下列场所均应采用导(防)静电地面: 1 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 2 有静电敏感的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的场所; 3 因人体静电放电对产品质量或人身安全带来危害的场所。 3.1.5 凡室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在采用导(防)静电地面时,均应全部采用不发火的导(防)静电地面。 3.3.6 人在导(防)静电地面上活动时所限制的静电峰值能量必须小于易燃易爆物质的计算能量。 4.3.8 设计地面时,应保证地面面层材料与该场所产品和原辅材料的相容性。 4.4.6 原材料或成品与铜材能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更为敏感物质的生产场所,接地网和相关连接件不得选用铜质材料。 4.4.7 建筑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GB50019-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2-01

5.4.12 辐射供暖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耐久年限、管材的性能、管材的累计使用时间,以及系统的运行水温、工作压力等条件确定。 5.5.2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严禁用于甲、乙类生产厂房和仓库。 5.7.4 低温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和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系统应设置温控装置。 5.8.17 供暖管道必须计算其热膨胀。当利用管段的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 6.1.13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 不同的物质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2 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时; 3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6.2.2 放散极毒物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JGJ353-2017〗焊接作业厂房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11-01

4.1.12 室内新风量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h。 5.2.2 集中供暖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个房间进行热负荷计算,多跨厂房应分跨计算。 6.2.4 当周围空气中的粉尘或其他有害物质浓度大于或等于国家现行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规定的容许浓度的30%,或放散极毒物质时,不应采用自然通风。 6.6.1 经过再循环通风净化后送入室内的空气,其粉尘或其他有害物质浓度应小于国家现行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规定的容许浓度的30%。 7.2.1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空气调节区的冬季热负荷和夏季逐

标签: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GB51020-2014铝电解厂通风除尘与烟气净化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5-01

3.1.4 事故通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能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房间,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2 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承担,且事故发生时,应保证事故通风量的要求。 3 非密闭房间事故排风可不设置补风系统。密闭房间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应大于排风量的50%,事故排风系统应与补风系统联锁。 4 事故通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最大的或聚集最多的位置。 5 事故通风的排风口,不应设在人员停留或通行的位置。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6m以上。 6 对于放散爆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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