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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4977-2010 卫浴家具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6-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50039-2010农村防火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6-01

6.1.12 燃放烟花爆竹、吸烟、动用明火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和柴草、饲草、农作物等可燃物堆放地。 6.2.1 电气线路的选型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导线的选型应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耐压等级、安全载流量和机械强度等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等,与这些场所的间距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1kV及1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可燃屋面的建筑; 3 室内电气线路的敷设应避开潮湿部位和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并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当必须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有可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计

GB25029-2010 钢渣道路水泥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7-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 24910-2010 钢板冲压扣件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6-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50072-2010冷库设计标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1-12-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07-01

4.1.8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贴邻布置时,贴邻布置的库房总长度不应大于150m,总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00m。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贴邻库房两侧的外墙均应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4.1.9 库房与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贴邻布置时,相邻侧的墙体,应至少有一面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4.2.2 每座冷库冷藏间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4.2.2的要求。 4.2.3 冷藏间与穿堂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隔墙,该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该防火隔墙上的冷藏门可为非防火门。 4.2.10 库房的楼梯间应设在穿堂附近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计

GB50265-2010泵站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2-01

6.1.3 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加高不应小于表6.1.3的规定。 6.3.5 泵房沿基础底面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允许值应按表6.3.5采用。 6.3.7 泵房抗浮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不分泵站级别和地基类别,基本荷载组合下不应小于1.10,特殊荷载组合下不应小于1.05。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建筑设备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GB/T25181-2010 预拌砂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8-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T494-2010 建筑石油沥青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5-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T26001-2010 烧结路面砖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10-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50094-2010球形储罐施工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6-01

6.1.1 从事球形储罐焊接的焊工,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考核合格,并应取得相应项目的资格后,方可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6.2.1 球形储罐焊接前,施工单位必须有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 4708的有关规定。 7.1.4 从事球形储罐无损检测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承担与资格证书的种类和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7.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球形储罐球壳的对接焊缝或所规定的焊缝,必须按设计图样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100%的射线或超声检测: 1 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6MPa、且划分为第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筑设备 施工与质量验收

GB/T 467-2010 阴极铜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10-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GB50599-2010灌区改造技术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2-01

8.4.9 存在盐碱化威胁的灌区,采用渗灌、地下滴灌等技术时,必须进行现场试验和水盐平衡分析论证,应建立水盐动态监测系统。 9.3.2 对隐蔽工程,必须在施工期间进行验收,并应在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GB50516-2010加氢站技术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12-01

3.0.2 加氢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3.0.4 加氢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4的规定。加氢加气合建站中的天然气加气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3.0.5 加氢加油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3.0.6 加氢站的火灾危险类别应为甲类。加氢站内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的爆炸危险等级应为1区或2区。 4.0.2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立一级加氢站、一级加氢加气合建站和一级加氢加油合建站。 4.0.4 加氢站的氢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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