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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08-01

2.1.4 出厂水水质必须达到使管网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规定的要求。 2.2.1 供水厂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的原水水质特点对进厂原水进行水质检验。当原水水质发生异常变化时,应根据需要增加检验项目和频率。 2.7.1 供水厂使用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水处理药剂,应具有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化验报告,并应执行索证及验收制度。 2.8.6 化验室所用的计量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计量分析仪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3.1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建造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CJJ207-2013〗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6-01

7.4.10 对水下穿越管,应明确保护范围,并严禁船只在保护范围内抛锚。 7.4.12 作业人员进入套管或箱涵前,应强制通风换气,并应检测有害气体,确认无异常状况后方可入內作业。 7.5.3 作业人员下井维修或操作阀门前,必须对井内异常情况进行检验和消除;作业时,应有保护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8.1.2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经专业认证机构检验合格。 8.2.8 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必须定期进行更换和检定,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直径15~ 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a; 2 管道直径40~ 50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a; 3 管道直径大于50或常用流量大于16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CJJ252-2016〗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5-01

3.5.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及药剂,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报告,并应执行索证及验收制度。 4.7.3 氯库的漏氯检测报警装置及防护用具必须完好有效。 4.7.6 在搬运和配制氯酸钠过程中,严禁用金属器件锤击或摔击,严禁明火。 4.8.10 清水池的排空管道、溢流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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